试用期 6 个月,员工休病假 3 个月,试用期可以中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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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劳动仲裁律师讲试用期规定系列:【试用期 6 个月,员工休病假 3 个月,试用期可以中止吗】

实践中,对于刚刚进入试用期员工便请休病假的状况非常令用人单位头疼, 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的“磨合期”,员工请休病假单位如何进 行考核?

对此很多单位都通过与员工约定来中止试用期,待员工病假归来再开始继续 计算员工的试用期,此种做法虽相对公平合理且被部分地区法院认可为有效约 定。但就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而言,单位因员工病假中止试用期部分法院认为违 法,部分法院认为可行,没有统一观点,东城区劳动仲裁律师建议单位对员工在入职前进行体检, 坚持先体检后录用的原则。同时,规定好明确的试用期录用条件,可以从其他角 度入手,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