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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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劳动仲裁程办理程序】

一、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受理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通知》(京劳社仲发[2009]35号)确定办理对象和范围。

二、申办条件:

(一)所申请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二)依法申请仲裁;

(三)案件属本委管辖范围。

注意事项:仲裁案件由行政执法管理科受理,申请立案提交材料以行政执法管理科要求为准。

三、立案后仲裁受理条件、庭前证据交换

(一)个人申请人本人办理

1、基本情况

办理条件:申请人已在行政执法管理科立案大厅立案,并取得立案大厅发放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

办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证据交换庭。

申请人取得立案部门出具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告知书》,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你(单位)申请仲裁的争议将进入案前调解程序,请按照调解员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参加调解。如调解不成功,你(单位)的申请将进入仲裁程序,本委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请你(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到本委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2、办理依据

《北京市劳动人事仲裁文书送达若干规定》、《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北京市劳动人事仲裁立案管理规定》 3、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相关材料至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层105证据交换庭窗口办理。

4、提交材料:

(1)、《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原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