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想设定 6 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需要 3 年零 1 天吗?
来源北京劳动仲裁咨询网 浏览次数:3724

东城区劳动仲裁律师讲试用期规定系列:【单位想设定 6 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需要 3 年零 1 天吗?】

第一,法律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 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这个基本规则你得懂。

第二,根据以上规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规“三年以上固定 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因此三年整的劳动合 同,试用期就可以约定 6 个月,无需三年零一天

第三,多一天/少一天,又能怎么样?何必较真呢?答:多约定一天的后果 是大大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 算规则,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给个月 工作的标准,合同期限多一天,企业多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赶上违法解 除,一天的代价,瞬间变成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个钱出的,老板是不是比窦 娥还冤呢?

第四,普及个小常识,啥样的合同叫做整整满一年。小杜同学刚毕业,2019 年 7 月 17 日入职新公司,HR 准备给其签订 3 年整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这个 合同起止日期是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7 月 17 日,还是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8 日呢?正确 答案是: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才叫正儿八经的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