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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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劳动仲裁律师讲试用期规定系列:【口头约定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第一,法律虽未明确规定试用期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规定试用 期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必须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劳资双方应当自用工之 日起 30 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口头约定 的等同于未约定,也就不能对劳动者适用试用期管理规则。

第二,若员工入职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先来个口头约定 3 个月试用 期,对员工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因为对员工来说,简直就是百利 而无一害。当口头三个月试用期满,单位不给自己转正时,妥妥的劳动仲裁单位 2 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外加违法解除赔偿金。简直是给员工送钱。 所以规范操作很重要,员工入职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是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