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劳动仲裁律师讲试用期规定系列:【入职几天的试用期员工受伤,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责任吗制】
第一,在员工发生工伤后,到单位为其参保并补缴工伤保险费前的这段时间 已明确发生的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和标准支付,社保基金不承担。所以东城区劳动仲裁律师建议办完入职手续就抓紧办理社保增员手续
第二,自公司补缴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工伤相关费用,是可以由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 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 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 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 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
(2) 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