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能】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 (1)受理并承办辖朝阳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2)承担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