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2011年10月成立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区仲裁委员会组成单位及组成人员。因部分成员单位名称及主管领导按组织要求进行了调整,现依据实际,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万青
常务副主任: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瑞
副 主 任: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林 静
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吴春华
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肖 燕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鹏飞
委 员: 区教委二级调研员 王丽萍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朝晖
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副书记、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 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念中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马庆军
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冀 越
区私个协秘书长 马彩虹
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职责划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院长任秘书长。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